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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* 現在位置:首頁 > 就醫指南 > 住院須知與收費標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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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元名稱:就醫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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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門診及掛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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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1 網路掛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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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2 診間看診進度查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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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3 門診時間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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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4 門診異動訊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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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5 掛號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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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6 語音掛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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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7 各科診間分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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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相關收費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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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-1 門診掛號收費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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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-2 住院須知與收費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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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-3 住院病患膳食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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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重要資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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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-1 申辦各項檢查報告流程及費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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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-2 各項申請須知及收費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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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醫師介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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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院內儀器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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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連結:藥品資訊(開新視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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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醫療Q&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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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須知與收費標準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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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須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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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手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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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流程

住院流程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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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程序

  1. 預約住院:住院當天需持身份證、健保IC卡、住院預約單至一樓住院室辦理。
  2. 一般住院:需持身份證、健保IC卡、住院許可證至一樓住院室辦理。
  3. 另具有『重大傷病』身份者,依全民健康保險之規定,請攜帶重大傷病卡或重大傷病証明單,符合條件者,得憑證辦理免部份負擔醫療費用之申請。
  4. 若因職業傷病住院:為維護您自身就醫權益,請於住院期間向所屬投保單位或勞工保險局請領『勞工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』,請主治醫師填寫傷病名稱後,備妥身份證,至護理站辦理;若為上下班或公出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者,宜自備事故說明書或警察機關處理證明等文件。若有相關疑問,請洽申報室
    諮詢電話:05-2359630轉602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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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房守則

  1. 為提供寧靜之休養環境,請保持病房安靜、清潔,勿吸煙及喝酒。
  2. 配合健保局規定,請假每次不可超過4小時,每週不超過2次。若逾24小時未返室,將以「自動出院」辦理,病床不保留;而留至於病房之物品,不負責保管,在院外發生之一切事故,由病房自行負責。
  3. 禁止攜帶危險物品及法定違禁品到醫院,違者以自動出院或報警處理。
  4. 為確保用電安全,病房嚴禁使用電器用品及煮食食物。各樓層配膳間備有開飲機及電鍋可供使用,另護理站內設有微波爐可請護理人員協助使用。
  5. 住院期間,本院為病患準備棉被乙件,家屬需自行準備或利用本院提供之棉被、枕頭租借服務,有需要者請洽護理站
  6. 若您需聘請照顧服務員,可向護理人員提出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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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服務

本院為增加您住院期間的生活品質,提供以下設施及服務:

  1. 餐飲服務:於一樓設有維康餐飲及醫院右側設有本院餐廳。
  2. 生活、醫療用品提供:
    (1) 住院中如有需要盥洗用品、其他生活用品、醫療器材用品,請洽一樓維康福利社購買。
    (2) 如需輪椅、嬰兒推車請向護理站或大廳服務免費借用。
    (3) 相關用品出租:本院一樓社區營造中心租借部提供抽痰機、氧氣製造機、柺杖、助行器、氣墊床等醫療器材租用服務。
  3. 資訊提供:
    (1) 單人房、雙人房設置電視。
    (2) 一樓大廳、二樓門診等候區設置電視。
  4. 通訊服務:
    本院單人房、雙人房設有電話可免費撥打市區外線。請於外線電話號碼前加 “0”。院外撥打至病房方式:(05)2359630轉病房號碼。每樓層電梯旁設公用電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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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患安全

  1. 住院期間,護理人員會為您掛上病患手圈,以確保病患辨識安全,請勿任意移除。
  2. 為加強病患辨識安全,醫療人員在執行給藥、治療、檢查或手術前,會重複核對您的姓名及身份。
  3. 為保障您財務安全,住院期間請勿攜帶貴重物品及過多金錢,院內設有銀行自動提款機可供使用。
  4. 本院設有安全通報專線:上班時間1203,下班時間9及1111,當您有安全相關問題,歡迎您隨時撥打此院內分機,本院將由專人即刻為您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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探訪須知

  1. 配合疾病治療需要。訂定訪客探病時間,敬請配合。
    探訪時間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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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單位 早上 下午 晚上
    一般病房 6:00 - 9:00
    加護病房 10:00~10:30 15:00~15:30 19:30~20:00
    嬰兒室 11:00~12:00 - 19:00~20:00

  2. 為了讓病患獲得充分休息,訪客已二人為限,晚間9點以後各病房單位執行門禁管制措施,訪客請於9點以前離開。
  3. 請勿攜帶寵物入院,以預防傳染病及擾亂安寧。
  4. 兒童易受細菌感染,如非必要請避免兒童來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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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飲食

  1. 本院病患飲食由營養師依病情需求設計,病患陪伴親友如需訂餐,可洽護理人員。
  2. 每日供餐時間:
    早餐 7:00 ~ 7:30
    午餐 11:00 ~ 11:30
    晚餐 17:00 ~ 17:30
  3. 為維持餐點實用新鮮度,請於送餐後半小時內用餐,用餐完畢請將廚餘餐盒分別置放回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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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費用規定

本院依健保規定如下:

  1. 病患住院依住院天數緒自負不同比率部份負擔醫療費用如下:
    住院收費標準-病患住院依住院天數需自付不同比率部份負擔醫療費用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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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急性病房 住院天數 負擔比率
    30日以內 10%
    31-60日以內 20%
    61日以上 30%

  2. 以健保身份住院,病房只給付普通床,若雙人床以上需自行負擔差額,差額費用如下:
    住院收費標準-以健保身份住院,病房只給付普通床,若雙人床以上自行負擔差額,差額費用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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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病房類別 每日自付金額 婦產科每日自付差額
    單人房 1600元 2500元
    雙人房 1000元 1500元
    健保病房 不收差額 不收差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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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申請

  1. 診斷證明書
    (1) 乙種診斷證明(一般診斷書)及甲種診斷證明(訴訟專用診斷書)
    於出院前,病人持身份證正本,非病人本人需持委託書,委託人及受委託人之身份證正本,向病房書記或護理人員提出。
    (2) 農、勞保殘障診斷書
    請備齊相關證件及相關文件,請醫師開立後,由本院統一寄至勞保局,患者收執證明單繳回投保單位。
    (3) 全民健保重大傷病證明書
    由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後至健保局申請重大傷病卡。
    (4) 出生證明:生產後次日持父母身份證至護理站及住院室辦理
    (5) 死亡證明:持死亡者身份證至住院室辦理。
  2. 病例影本及病歷摘要申請
    (1) 直系親屬:應持病人身份證正本及申請人身份證正本向原主治醫師申請。
    (2) 非直系親屬:持病患開具之委託書,向原主治醫師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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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院流程

出院流程圖

  1. 依全民健保局規定,當醫師診斷您的病情已穩定或痊癒可出院時,應即辦理出院,否則繼續住院之全部費用均自行負責,為維護您的權利,請配合辦理相關手續。
  2. 經病房書記通知您領取出院通知通後,請至一樓住院室窗口繳費,並至藥局領取出院帶回之藥物,藥師將為您解釋出院用藥之使用方式及注意事項。
  3. 若您在傷病痊癒之前因故需出院時,應告知醫護人員,依規定填妥「自動出院同意書」及辦理出院手續才可離院,切勿私自離院。
  4. 如需診斷書、出院病歷摘要或影印X光片,請儘早於前一天告知醫師或護理人員,以節省您辦理出院時間
  5. 如有任何辦理出院手續疑義,可洽各護理站書記人員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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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 2008-03-19 * 置頂To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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