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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願服務工作隊服務計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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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壹、 |
依據:志願服務法暨內政部「祥和計畫 -志願服務工作手冊」。 |
| 貳、 |
召募:
一、採不定期經常性之召募方式。
二、召募期間於院內、醫療專車、上網及媒體張貼招募海報,並請資深志工 推舉宣傳。
三、確定參與之社會人士、學生,以電話向志工訓練員約定面談時間。
四、面談由志工訓練員執行,確定志工參與志願服務之意願。 |
| 參、 |
教育訓練:
一、基礎訓練:
依內政部訂定基本課程及時數辦理,針對新進志工舉行,使其對志願服務工作 有進一步的認識,以便利服務工作之進行。
二、特殊訓練:
提供全體志工對有關工作環境所需要之訓練,或對不同組別給予分組訓練,以確保志工在符合安全及衛生之適當環境下進行服務。
三、成長訓練:
幹部及服務熱心隊員選送參加各項進階、領導訓練,提供學習成長機會,精進工作知能。 |
| 肆、 |
管理與運用:
一、組織管理體系:如附圖

二、幹部職責:
(一) 志工訓練員:
1. 執行志工人員之召募,訓練與輔導等工作。
2. 督導志工之服務活動,並協助各組工作之策劃、執行及評估。
(二) 隊長:
1. 代表本院志工隊參與出席對外活動。
2. 協助志工訓練員綜理全隊事務。
3. 志工婚喪喜慶,協同訓練員探訪。
4. 定期參與幹部會議提出志工服務缺失及建言。
(三) 組長:
1. 負責各組工作策劃與執行。
2. 定期參與幹部會議提出志工服務缺失及建言。
三、運用目的:
(一)協助病患和家屬得到最妥善、最親切的關懷和照顧。
(二) 輔助醫院功能之不足,使醫院作業更順暢並提高醫院之服務品質。
(三) 提供參與志願工作隊之志工得以增廣視野,參與社會服務行列。
四、運用方式:
(一) 長期性志工:社會人士為主,每人每周至少值班一次,每次服務三小時,每班次予以補助交通費伍拾元。
(二) 短期性志工:學生寒暑假或於星期例假日實施,並依需要發給服務績效證明書。 |
| 伍、 |
輔導與考核:
一、 為使志願服務隊之經常訓練與輔導工作有所依循,訂定本院志願服務隊 「工作手冊」,就「志工工作守則」、「值班須知」、「志工福利」、 「違規處理」、「辭退須知」等詳細律訂據以執行。
二、 志願服務之考核,由志工訓練員執行之,考核之範圍包括;出勤狀況、
參與會議、訓練、活動支援和服務品質等。
三、 其他有關志工權利與義務悉依相關規定辦理。 |
| 陸、 |
服務項目:
一、 服務台組:
(一)協助服務台諮詢:各科就診時間、環境指引、探病查詢等。
(二)協助患者填寫初診單及影印服務。
(三) 輪椅借用登記。
(四) 兌換零錢及電話卡代售。
(五) 其他。
二、 門診區服務組:
(一) 機動協助病患就診不便之處,提供環境指引。
(二) 協助維持掛號、領藥處之排隊順序。
(三) 協助不便患者及家屬做各項檢查。
(四) 幫助需要住院患者辦理住院手續。
(五) 處理或反映患者及家屬之抱怨。
(六) 其他。
三、急診室服務組:
(一) 代填表格資料。
(二) 協助各項檢查帶領.。
(三) 協助掛號批價領藥。
(四) 協助院內外聯繫。
(五) 情緒關懷與支持。
(六) 協助護理站作業。
(七) 其他。
四、精神科職能組:
(一) 指導患者手工藝品、繪畫製作。
(二) 帶領患者從事園藝職能作業。
(三) 戶外團康活動。
五、住院病患關懷組:
(一) 藉助宗教教化功能協助病患心靈重建。
(二) 針對無眷(榮民)病患予以關懷,親切交談疏減憂鬱情緒。
(三) 協助處理或反映住院患者及家屬意見。 |
| 柒、 |
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正補充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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