郵寄取件事項
引用 (5)



(一)申請人資格及需具備之文件:

(二)作業流程:
- 網路申請點選「郵寄取件」選項。
- 收到本分院收件mail通知後,尚待病歷組同仁電話聯絡,與您確認『欲申請之病歷複製的項目、日期區間、病歷複製金額』。
- 接到電話通知後,再進入所申請文件之查詢頁面,使用自然人憑證驗證身份。因個資法之故,自然人憑證驗證沒有成功者,需以『雙掛號』郵寄『身份證正本』補齊資料,始得辦理。
- 上述動作完成後,請完成匯款後,再將申請資料以「雙掛號」郵寄至 臺中榮民總醫院灣橋分院病歷組 收(60442嘉義縣竹崎鄉灣橋村石麻園38號)
- 本分院收到並確認資料、匯款金額均無誤後,才會將您申請之病歷資料以「雙掛號」郵寄給您。
(三)匯款帳號:
- 戶名:臺中榮民總醫院作業基金灣橋分院416專戶
- 帳號:5849713000209
- 銀行名稱:合作金庫東嘉義分行
- 匯款金額=病歷複製金額+雙掛號寄回的郵資(依申請張數計算重量,郵局資費51元起跳,郵局郵資不另擲收據)。
- 臨櫃匯款請註明:病患全名,以利出納室同仁查帳,謝謝。
(四)請備妥下列資料郵寄至本分院:
- 病患本人親自簽名之申請書。若為代理人辦理,請加蓋雙方印章,始得辦理。
- 病患本人身份證正本(自然人憑證檢核通過者,不須郵寄)。若為代理人辦理,需郵寄『雙方身份證正本』,始得辦理。
(五)本分院不代寄至國外!
(六)您有義務妥善保管您的身分認證資料之機密與安全,不得洩漏給任何第三人。
此身分認證資料所做之一切行為即視為您本身之行為。
若因您的身分認證資料管理不當或借予他人使用而遭他人盜用時,其責任不歸屬本院。
此身分認證資料所做之一切行為即視為您本身之行為。
若因您的身分認證資料管理不當或借予他人使用而遭他人盜用時,其責任不歸屬本院。